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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5 15:32:42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为明确监督方向,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近距离、全天候的监督优势,有效延伸纪检监察监督触角,打通基层监督的“最后一公里”,近日,江孜县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切实发挥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的暂行办法》,经与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健全完善监督相关事项,经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暂行办法》藏汉双语版发至村(居)一级,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工作提供遵循和依据。

  《暂行办法》明确了监督原则、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特别是将村(居)权力运行、“三资”管理、村级项目、惠民政策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等重点内容纳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范围,明确监督具体事项。同时,制定监督登记及汇报登记台账,通过贴近监督、嵌入监督、全程监督,紧盯基层“小微”权力,防止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滋生,着力推动构建公开民主、阳光透明的基层监督格局。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在探索实践中不断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运行体制机制,用好用活基层监督力量,切实发挥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作用。(日喀则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续广宇)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jcfc/10152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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