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工布江达县委批准,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委对工布江达县朱拉乡人民政府原副乡长格桑达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格桑达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心无戒惧,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竞拍公务车辆;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长期利用上班时间购买彩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财政资金;侵吞公款,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格桑达瓦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止、不知耻,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工布江达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工布江达县委批准,决定由工布江达县纪委给予格桑达瓦开除党籍处分;由工布江达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