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纪委监委把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和重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自查,强化措施整改,强化查办渠道,强化警示震慑,扎实推进专项治理落实见效。
强化组织领导。三原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省市县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成立涉水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从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同向发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细落实、有序推进。
强化自查责任。三原县纪委监委牵头成立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督促涉水主管监管部门及10个镇(街道)就党的十九大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水问题,采取“拉网式”排查,按照“全面、全员、彻底”的原则,找准、找细、找实涉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全面推行“一题一单、一单一策、销号管理、动态清零”,确保工作责任履行到位、政策措施执行到位、发现问题整改到位,为深入推进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打牢基础。
强化措施整改。三原县纪委监委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10个镇(街道)及涉水部门按照“边查边改、边查边纠、边查边立”原则,将问题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结合部门职能,全面梳理排查出的问题线索,精准锁定问题易发多发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协调小组进行分析研判、优先转办,快查快办、限期办结,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强化查办渠道。三原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畅通“信、访、网、电”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对全县2017年以来涉水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大筛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做到应查尽查、深挖细查。加强与各职能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高效运转工作机制,正确引导舆论,推动形成强大合力。
强化警示震慑。按照“查处一批、督办一批”的要求,三原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专项治理期间,至少要查办1起案件或摸排1-2个问题线索,直查直办或提级办理1-2起涉及所联系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的重点案件和典型案件;各牵头部门每季度有重点地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或者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三原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