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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5 14:54:07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近日,十五届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委第二轮巡察暨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本轮巡察共设3个巡察组,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等9家单位党组织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专项巡察,此轮巡察5月底结束。

  会议强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各级党委、有关部门单位的法定职责,考验着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和执政理念。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解决当前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自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大局,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会议要求,要旗帜鲜明地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政府诚信、权力运用、中介机构、幕后交易、干部状态等五个重要方面9个重点问题,从具体人、具体事入手,坚决防止大而化之、笼而统之;要动真碰硬,深挖细查深层次问题;要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各项政策落实情况。9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更要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观念,坚持以上率下,带领党组织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更好履行职能职责。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bx/system/2022/04/12/0301179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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