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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5 15:22:3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近日,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周榕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0年至2020年,被告人周榕利用担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庭长,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以及安徽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95.346万元人民币和0.2万美元。其在有关案件办理过程中,违背事实和法律,徇私枉法。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榕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案发后,周榕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退出全部赃款赃物,认罪态度较好。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周榕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就指控的事实充分发表了意见,周榕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近亲属等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池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ajzz/p/102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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