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藤县纪委监委到濛江镇河西社区走村入户对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进行跟踪监督,发现该社区“三务”公开栏里对“三资”租赁合同和账目收支情况进行了详细公示,并在“藤州清风"云监督手机APP平台同步公开。
此前,该县濛江镇纪委在日常监督中接到群众反映,河西社区“两委”干部存在用村集体资产入股经商办企业、私存分红款的情况,镇纪委随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经查,河西社区在2010年至2016年期间,用集体土地入股开办幼儿园,却未将10万余元的分红款存入村财镇管账户,并在未经集体讨论的情况下用于各项支出。最终,时任河西社区党支部书记黄某因违反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时任文书兼出纳曾某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该县纪委监委根据以上案例暴露出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不严格执行村财镇管要求等问题,立足职责职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在全县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督查,重点围绕管理制度执行、“三务”公开制度执行、民主议事决策落实、惠农政策落实、村“两委”干部作风等开展监督。同时通过推出“码上监督”等形式,畅通信、访、网、电举报渠道,发挥全县302个村(社区)廉洁工作站“前哨”作用,实施乡镇纪委与廉洁工作站联动,有效激活群众监督、基层监督的“末梢”,不断规范小微权力的运行。
针对监督发现的村集体房屋租金收缴难、租期过长等“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向相关乡镇农村集体资产委托代理中心等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清理不规范合同并重新签订12份。同时,通过监督推动健全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机制,该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成立藤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转让、租赁、入股等流转交易行为纳入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平台,采用公开招租方式,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
今年以来,藤县纪委监委围绕农村集体“三资”开展监督2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9个,办理涉及“三资”类违纪违法案件21件,约谈县、镇、村相关干部8人。(藤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