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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5 13:57:53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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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识】

  不可否认,房子的事从来都不是小事。在一定意义上,它就是我们的家。无家可归,就是无房子可住;有家难回,就是有房子住不上。同时,房子也是我们的财产。你的房子,可能是你的主要财产,你可以说你没有钱,但你的那套老房子可能值几百万呢。

  《说文解字》:“房,室在旁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凡堂之内,中为正室,左右为房,所谓东房西房也。”堂之内有室有房,中间的为室,室的两侧为房。正因为房在室的两侧,所以室叫“正室”,房叫“偏房”。

  现在的房子,尤其在城市,大多都是楼房,其结构可能与许慎所说完全不一样。与此相适应,“房”字的意义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房地产企业来说,凡是用于居住的、用于储物的、用于办公的、用于经营的建筑物,都可以叫做“房”。对一般人来说,“房”对应的是吃穿住行的“住”,似乎专指住房。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炒”就是炒股的那个“炒”字,买进来,是为了在适当的时候卖出去。“炒”就是炒作的那个“炒”字,买进来,然后等“热”起来了再卖出去。这一进一出,房子就成了“金疙瘩”。无房可住的人,越是买不起房;有房可卖的人,越是不轻易出手。

  于是,很多人就被房子困住了手脚。谈对象容易,一提房子,就退缩了;到大城市发展容易,一提房子,就泄气了。一些人为了买房子负债累累,一些人为了争房子六亲不认。

  工资再高,在房价面前一下子就矮了半截;工资再低,有一套房子似乎就高人一头了。当房子成为一个人成败的标志时,房子里就一定包含着一些非正常的因素。

  有人说,蜗牛走得慢,是因为它一直背着自己的“房产”。对人而言,住房是不动产,谁都没法背在身上,所以谁也不应该被房子压垮。(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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