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某作为村民小组长,不仅没有当好村小组‘领头雁’,反而做起啃食村集体利益的‘蛀虫’……”
“我也是村民小组长,看到昔日的‘战友’沦为阶下囚,既替他感到惋惜又深受震动,这次‘家门口’的警示教育可真是场及时雨,警示我们一定不能触碰纪法红线!”
这是不久前,红河县纪委监委在红河县大羊街乡开展“以案为鉴强警示 警钟长鸣树清风”警示教育活动的一幕,也是该县立足“清廉云南”建设红河行动,让警示教育直抵基层“神经末梢”的生动写照。
一直以来,红河县纪委监委坚持在基层干部惩治震慑、警示教育、启示教化上下功夫,以“精准滴灌”、靶向施教,做实做细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切实将警示教育传导到基层、覆盖至末梢,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基层‘微腐败’问题屡禁不止,我们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旨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同类事警醒同类人,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为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敲响警钟。”该县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人说道。
为避免警示教育出现“一刀切”“一锅煮”现象,该县牢牢把握村级换届关键节点,成立廉政宣讲团深入全县13个乡镇,对新上任村干部开展廉政宣讲及廉政谈话,进一步划红线、明底线、筑防线,系紧系牢新上任村干部廉洁履新“第一粒扣子”。同时,充分利用村级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摄制《谁动了我的孤儿金》警示教育专题片,做到警示教育精准“画像”、对症下药、针针见血。
宣读处分决定、通报违纪违法问题、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讲授专题廉政党课、发放廉政文化口袋书、设立农家书屋“清风”专栏……该县纪委监委在精准施教的基础上,不断探索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打出廉政教育“组合拳”。同时,依托县委党校干部学习培训资源,与组织部门建立廉政教育协调机制,为村干部精心设置廉政课程,通过学习党纪党规知识、到本土红色资源地观摩学习等,引导基层村干部把好理想信念“总开关”。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突出以案促建,督促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完善《红河县乡(镇)村委会(社区)“三资”管理办法》《红河县违反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及村(社区)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等方面管理制度,扎紧扎严制度“篱笆”,保障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警示教育绝不能‘大水漫灌’,更不能‘一个方子抓药’。”红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清廉云南”建设红河行动为契机,继续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在精准上做文章、在实效上下功夫,真正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杨紫童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