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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丽江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丽江市委批准,丽江市纪委监委对丽江泸沽湖管理局原二级调研员沙振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沙振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淡漠,违反生活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丽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丽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沙振国开除党籍处分;由丽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