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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5 14:46:59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日前,省纪委省监委连续三批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这些案例,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有的非法将公款占为己有,或者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报销骗取公款;有的擅自出借公款或资质给私营企业,或者签订虚假合同帮助私营企业套取银行贷款;有的编造虚假储备材料,申报套取财政补贴;有的擅自改变储备粮贷款用途造成重大损失;有的私设、私分“小金库”,违规发放奖励。这些违纪违法行为大部分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有的甚至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涉案金额较大,性质极其恶劣,危害后果严重,必须予以严肃惩处。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粮食购销领域党员干部要从这些“活教材”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为镜鉴,时刻绷紧纪律法律这根弦,牢牢守住纪律法律底线,要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认清权力的本质是责任,权力的本色是为国为民。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一把手”特别是国有粮食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严守纪律规矩、严明公私界限,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不断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悠悠万事,吃饭为大。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保障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课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战略地位,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坚决、全面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党政同责和主管监管责任。要清醒认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围绕“人、责、粮、库”等重点,坚持不懈推进专项整治,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有效解决威胁粮食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要持续推进深化改革和建章立制,健全完善贷款、收购、存储、销售“全流程”工作运行机制,逐步建立有效的储备粮监管制度体系,确保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牢牢把握“取得持久性成效”任务要求,不断深化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规律性认识,一鼓作气、乘势而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向纵深发展。要统筹调度办案资源和办案力量,优先处置涉粮问题线索,严查快处涉粮腐败案件,对粮仓“硕鼠”零容忍,形成强力威慑。要扎实做好专项整治“通篇文章”,既推动粮食领域深化改革、建章立制,促进粮食治理体系质效提升,又利用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同时结合正在实施的“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廉洁文化建设,以廉洁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云纪宣)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yunjishiping_0428/108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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