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保障

时间:2022-06-15 14:53:58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我不该因为觉得工作辛苦就动了'歪脑筋',我愧对大家的信任,给组织抹黑了......”近期,资阳市安岳县石羊镇三银村村主任肖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时的他后悔不已。

  肖某某口中的“歪脑筋”还得从一封群众举报信说起。此前,安岳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石羊镇三银村安装天然气应返还每户200元,该村村主任肖某某只返还了每户20元等问题”的信访举报,内容详实。

  县纪委监委赓即组织调查组开展走访调查,首先找到燃气安装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

  

  安岳县纪检监察干部核查问题线索。(李旭 摄)

  

  “我们当时与石羊镇三银村村‘两委’达成协议,明确会按照每户200元的标准给村‘两委’返还包干工作经费。这个费用主要用于补偿村民青苗、占地、租赁安装材料场地、民工住宿和误工费等。”燃气安装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复道。

  随后,调查组人员又走访了三银村安装天然气的村民。一些村民却反映:“当时村干部告诉过我们,公司大约会按照100元每户的标准返还,补偿我们的占地费、青苗费、租场地费等。”

  公司的说法和村民的说法为何会不一致?为了查清事实的真相。调查组兵分两路,一组人员找到该村负责燃气安装的村干部肖某、符某某、周某某等人进行谈话,另一组人员则对该村村“两委”与燃气安装公司签订的协议,村级财务账册等资料进行梳理核查,至此,肖某某、符某某、周某某三人私分工作经费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

  原来,肖某某、符某某、周某某三人考虑到安装天然气协调处理各种问题比较“辛苦”,一合计,便故意隐瞒返还的实际标准,私自将该村243户村民每户200元的返还款缩减为每户100元,余下的共计2.43万元由三人作为“辛苦费”进行了私分。

  “多拿群众的钱,一分一厘都要还回来。”调查组在确认肖某某、符某某、周某某等人违纪事实后,随即对其进行立案审查。最终,肖某某、符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人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下,现任村委会班子组织召集群众,举办了违纪资金清退会,群众拿到了应得的燃气安装返还款。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单位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加强村级“三资”监管力度,持续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者:蹇明芳)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2/5/27/04f5a102e3bb43878870728e733ca88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