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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5 13:38:21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完善权力监督制度,着力发挥上级监督、季度评价作用,以有效监督促进一把手更加规范用权、廉洁用权。

  坚持自上而下让监督更有力。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采取政治谈话、工作交办会、任职谈话等方式,把开展政治谈话作为压实下级一把手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在谈话前,纪委、组织、巡察、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认真梳理汇总谈话对象及所在地方有关问题;在谈话中,带着问题谈、奔着问题去,做到有的放矢,真正谈到点子上、击中要害处;在谈话后,督促深入抓好问题整改,在汇报工作时一并汇报问题整改情况。

  建立季度评价制度让监督更精准。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可建立一把手季度评价制度,将县区党政一把手、涉及民生事项和项目资金较多的市直单位一把手和部分市属重点企业一把手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围绕“三新一高”、常态化疫情防控、生态环保、惠民富民政策等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精准监督。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汇总形成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季度评价单。针对一把手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下发个人提醒单,督促及时改正;对所在地方单位存在的一般性问题,下发工作提示单,督促规范提高;对所在地方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或被上级部门指出的重点问题,下发工作整改单,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对所在地方单位存在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监督建议函,推动加强行业治理。(江西省萍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刘建堂)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lltt/202206/t20220602_1004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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