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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5 14:18:56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截至3月4日,省委巡视组分别进驻沈阳市等14个市和沈抚示范区,并召开巡视工作动员会。会上,巡视组组长作动员讲话,被巡视地区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十三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全面展开。

  本轮巡视对被巡视地区开展“常规+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省委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各地区党委职能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深入查找纠正政治偏差。其中,常规巡视重点监督检查党委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营商环境专项巡视重点监督检查党委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加强诚信政府建设、规范中介服务、整治幕后交易等情况,司法、执法、审批、监管等权力运用和干部担当作为情况。通过巡视,推动各地区党委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得到贯彻落实,为辽宁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提供政治保障。

  根据有关规定,15个省委巡视组将在被巡视地区工作3个月。其间设置巡视意见箱,分别开通受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信访举报的联系电话、邮政信箱及电子邮箱,并通过被巡视地区官方媒体向社会公开。常规巡视主要受理反映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营商环境专项巡视主要受理对上述人员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视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sndt/system/2022/03/05/0301140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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