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玉环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综合办公室负责人金建忠335万违纪违法款已全部追缴到位。”近日,玉环市纪委监委曝光的一起案件在当地引发热议。
“违纪违法款全部追缴到位”,通报中如此简短的一句话,背后却凝聚着每一位参与追缴工作人员的辛勤和付出,这也是迄今为止玉环市纪委监委追回的单笔违纪违法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件。
近年来,玉环市纪委监委加强同公安、组织人事、银行、证券公司、房管等部门协作,在立案审查之初,打通信息资源共享渠道,查清被审查调查对象及其家属的存款、房产、股票证券等财产状况,为下一步追缴工作打好基础。
面对具体个案,在综合评估应追金额、追缴难度等因素后,对那些疑难、重大案件,采取“一案一专班”形式,集中案件承办纪检监察室、涉案人所在单位等工作力量,成立追缴工作专班,实现归口管理、包案负责。在积极做好被审查调查对象及其家属思想工作的同时,通过出具《追缴通知书》、主动退缴涉案款物情况说明等方式,打消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思想顾虑,督促其主动退缴涉案财物,以争取从轻从宽处理,并联合房管、公证等单位,积极为涉案人家属拍卖处置不动产和家庭财产抵缴提供便利条件。
此外,对企图转移、藏匿违纪违法财物的案件当事人,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介入,依法依规用好查封、扣押、冻结、搜查等监察措施,及时有效控制涉案财物,严防涉案财物转移灭失。
2020年,玉环市纪委监委共处分261人,留置调查10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9人,追回违纪违法财物1408.48万元,真正实现应追尽追,颗粒归仓。
“违纪违法财物追缴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案件查办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一个案件只查清了事实,而没能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案件的质量就大打折扣,老百姓也不会满意,纪法的刚性和严肃性也难以完整体现。”玉环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玉环市将持续加大违纪违法所得的追缴力度,做到追得快、追得回,让每一个腐败分子都付出应有的代价,进一步传递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