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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5 14:12:10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对基层案件审理工作的精准指导与对口帮扶,不断拓宽联系渠道”的规定,日前,滁州市纪委监委确定了来安县第二纪检监察协作区、明光市第一纪检监察协作区2个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作为首批案件质量基层联系点,为期两年。

  案件质量基层联系点主要实施“案件提审、动态监测、业务帮扶、试点创新”四项制度,其中“案件提审”制度旨在“解难题”,通过示范操作带动能力提升;“动态监测”制度旨在“摸实情”,面上情况实时掌握,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采取有效措施;“业务帮扶”制度旨在“利长远”,力争带出一批队伍,充分发挥辐射作用,提升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整体业务能力水平;“试点创新”制度旨在“促提升”,通过联系点的先行先试,为推广先进工作方法积累经验。通过建立基层案件质量联系点,切实改变案件审理工作多为“闭门阅卷”的工作状态,主动接入地气,增强审理指导的实践性、精准性、全面性。

  首批确定的联系点中,来安县第二纪检监察协作区基本覆盖“顶山—汊河”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经济发展相对优势,监督执纪侧重于保障经济发展;明光市第一纪检监察协作区辖区主要覆盖江淮风水岭丘陵地区,是花生、甜叶菊等重要经济作物生产基地,是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的主战场,监督执纪侧重于保障民生、保护环境。通过建立案件质量基层联系点,把联系点打造成“示范点、推广点”,有利于“以点带面”,让“盆景”变成“园林”。(滁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103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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