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业务

时间:2022-06-15 13:31:57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工作人员要引导群众使用平台,坚决摒弃‘群众投诉是给基层找麻烦’的错误思想。采取有效措施指导群众依规依纪向平台反映问题,将群众身边的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贯彻落实全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推进会精神,近日,蚌埠市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召开了三县六区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业务培训会。各县区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及相关信息技术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会上,参训人员集体学习了《安徽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市纪委监委信息技术室负责人部署了全市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的具体要求,明确市、县、乡、村四级职责分工以及各个步骤阶段需要完成的事项任务。试点单位怀远县纪委监委、禹会区纪委监委分别现场演示群众端和管理端的具体使用和操作流程,并作经验交流发言,分享了实践做法和体会。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贯彻落实。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谋划“监督一点通”平台全面推广工作,主动向县(区)委主要同志汇报,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平台管理日常工作。要抓紧制定方案,确定监督事项清单。参照省纪委监委6大类“40+N”基本事项清单,制定本地区监督事项清单,尤其是对“N”项清单的制定,要体现出本地个性化、特色化,切实做到“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要统筹平台创建,抓好信息公示。怀远县、禹会区做好引领示范工作,大胆创新,将2022年1月1日以来产生的小微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等详细信息录入到平台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方式宣传推广平台,提高群众知晓度和使用率,做到“户户都有二维码,人人都知一点通”。(蚌埠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10399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