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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5 13:04:53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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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善县罗星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谢春锋在2016年上半年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违反工作纪律。此外,谢春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问题。2021年8月,谢春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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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上半年,嘉善县罗星街道有个总投资金额达上千万元的道路工程要开工建设,准备进行公开招投标。时任嘉善县罗星街道副主任的谢春锋分管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对此项目有一定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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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老板王某听到消息后,来到谢春锋办公室,想让谢春锋提前透露此项目招投标的有关信息。在得知自己公司的资质满足要求时,王某遂向谢春锋表露出希望能中标的意思,并拜托谢春锋帮忙打声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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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过几天,与谢春锋交好的另外一位工程老板韩某找到他,表示想承接这个工程。但因为韩某的公司规模较小,未达到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不能参加此道路工程招投标,韩某拜托谢春锋帮忙想想办法。于是谢春锋将韩某介绍给王某,建议他们两家公司合作,以王某公司的名义参与招标,实际承建工作则由两家公司共同完成。在之后的开标评审中,谢春锋从中走动,说情打招呼,帮助王某和韩某顺利中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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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付出,就想要“回报”。不久后,谢春锋先后从王某和韩某那里得到共计80万元的“好处费”。2021年4月,嘉善县纪委监委对谢春锋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因为谢春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问题,于2021年8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12月,谢春锋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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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纪党员反省

  自己手握分管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权力,在一些管理服务对象的吹捧中渐渐迷失了自己,纪法意识日益淡薄,为了能从管理服务对象那里拿到好处,我无视规定为他们说情打招呼。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像我一样,为了私欲违背原则、践踏法纪,一定要按规定程序操作、按规章制度办事。我将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执纪者说

  公开公平公正是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守的原则,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为了一己私欲,与工程建设老板交往密切,无视程序、任意妄为,把工程项目视为个人揽财的工具,是典型的公权私用行为。广大党员干部应当厘清公私界限,守好纪律底线,与管理和服务对象之间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嘉善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huashuoweiji/202205/t20220527_61730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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