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湖市监委对平湖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张一嵩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张一嵩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财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请吃;违规私设“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张一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张一嵩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一嵩简历:
张一嵩,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中专学历。曾任平湖市(县)钟埭粮食管理所会计,平湖市粮食局结算中心会计,平湖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平湖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