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巡察机构联合印发工作方案,督促市直部门单位对十三届市委巡察反馈的4593个问题整改情况全面自查自纠,对未彻底整改到位的244个疑难复杂问题集中攻坚突破,178个问题被妥善化解,57个问题取得明显整改成效……”这是济宁市委十三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大起底、回头看”工作的成绩单。
去年年底,十三届济宁市委巡察全部结束后,市委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大起底、回头看”,推进反馈问题深度整改、系统整治、源头治理。
济宁市委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召开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理顺市纪委监委有关部室组与巡察机构协作配合机制和职责分工。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十三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大起底、回头看”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书”“施工图”。
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突出全面自查自纠和共性问题对照整治两项任务,强化已整改销号问题是否扎实、长期整改问题是否突破、普遍共性问题是否系统治理三项重点,对本届市委巡察反馈所有问题开展“清单式”推进、“过筛式”审查,通过市级领导“提级督办”、相关部门协调协作,推动长期未整改到位的疑难复杂问题取得新的整改成效。与新一届市委巡察相衔接,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反馈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和工作台账,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留档备查,作为日常监督和新一届市委巡察监督重点,对问题整改不到位、反复出现的,严肃追责问责。(济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