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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5 12:31:04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为加强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在前期探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潍坊市制定出台《市委巡察组第二副组长工作运行办法(试行)》,由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市委巡察组第二副组长,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与巡察组开展线索研判,指导筛选关键线索、锁定主攻方向、提高线索质量,促进贯通融合。

  “选派联系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室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二副组长,不参与巡察组日常工作,主要为巡察组充分掌握情况、提高问题线索研判质效、跟踪办理等方面提供协助。”潍坊市委巡察办主任王培杰介绍,“我们还建立了共享、沟通、研判、查处、反馈五项机制,闭环运行,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态势。”

  巡前,第二副组长向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让巡察组提前掌握被巡察党组织的关键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通过信息共享增强巡察针对性。巡中,第二副组长与巡察组围绕线索研判、技术支持等方面进行沟通,既有效甄别问题线索,又相互借势借力、防止重复用力。巡后,第二副组长就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以及对涉案人员处理情况等,及时向巡察办、巡察组进行双向反馈,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该机制运行以来,市纪委监委已选派第二副组长参与巡察17人次,研判线索310条,推动立案74件,处分60人。(潍坊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xsxc/202204/t20220426_116685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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