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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5 12:22:35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级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监督,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临清市纪委监委加强阵地建设,在全市92个行政村及15个城区社区建立“清廉驿站”,织密村级监督网络,营造良好风气。

  市纪委监委出台《在全市行政村(社区)建立“清廉驿站”的实施方案》《“清廉驿站”管理规定(试行)》以及“清廉驿站”监督工作要点等制度。各村(社区)“清廉驿站”站长、副站长分别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担任;联络员由村(居)务监督小组组长担任。“清廉驿站”人员采取聘任制,由镇(街)党(工)委发放聘任证书。镇(街)纪(工)委对“清廉驿站”进行日常管理,市纪委监委协作区对“清廉驿站”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并会同镇(街)纪(工)委对其开展综合考评。

  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群众利益的前沿阵地,“清廉驿站”主要承担宣传引导、教育培训、“三务”监督、信访接待等四项职责,具体包括定期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学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教育基层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规矩意识;组织村(社区)群众学习村规民约,引导树立良好村风民风;积极协助镇(街)纪(工)委加强对村(社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及监督检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及时向村(社区)反馈并督促整改;采取轮流坐班接访、定期入户走访等方式,及时发现、记录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等。

  临清市纪委监委将“清廉驿站”站长纳入全市纪检监察业务培训范围,各镇(街)纪(工)委加强“清廉驿站”工作人员日常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各网格村(社区)联络员每月向“清廉驿站”、每季度向镇(街)纪(工)委报告工作,“清廉驿站”站长、副站长每半年向市纪委监委协作区和镇(街)纪(工)委进行述职,网格村(居)民议事会每季度对联络员进行满意度测评,切实压实“清廉驿站”工作责任。(聊城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dfzf/202202/t20220228_116658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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