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警民互动

时间:2022-06-15 13:06:1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反映你截留土地承包款、对土地承包款分配不公的问题,经查,属于不实举报,现予以澄清……”日前,江苏省灌南县张店镇纪委工作人员,对某村党支部书记李某受到的不实举报,给予了当面澄清。

  今年年初,灌南县纪委监委收到举报信,反映李某存在截留土地承包款、对土地承包款分配不公的问题。接到举报后,县纪委监委迅速展开核查。经查,举报信中提及的土地承包费用已由镇农经站统一安排转入村民账户。由于反映人未及时查看账户,误以为该款项被截留或者分配不公。

  事情查清了,李某却因此有了思想包袱,工作也没有了往日的热情,做事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澄清正名犹如“及时雨”,帮助他迅速调整状态,积极投入到工作中。

  灌南县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通过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心理上关怀等多种举措,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壮胆,切实把关心关爱做到基层干部心中。2021年以来,已开展澄清正名8人次,取得了良好效果。“为遭受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是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重要举措。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澄清正名工作的规范性、精准性。”灌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苏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

  


原文链接:https://www.ccdi.gov.cn/gzdtn/jcfc/202206/t20220613_19873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