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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30 19:53:4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财政资金、民生资金面宽量大、社会关注度高,但在基层财政资金使用专项治理中发现,个别镇(街道)财政民生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虚报项目、虚列支出、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5月25日,项城市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选取高寺镇财政所原会计高某将55万元公款用于帮助他人完成揽储任务的案例,深入到各镇(街道)开展以案促改和“微课堂”巡回授课。

  为进一步提升镇(街道)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效能,防控廉政风险,项城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定位,加强监督治理,确保镇(街道)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以参加“三重一大”会议、检查会计账目资料、推动健全完善制度、加强财务公开监督、常态开展廉政教育“五项工作”为抓手,加强同级监督,督促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检查、调度、考核和公示,督促审计部门深入开展镇(街道)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督促资金主管部门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坚决避免“一拨了之”“只拨不管”问题发生。

  在强化监督的同时,从小切口入手,紧盯镇(街道)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薄弱环节,联合民政、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每年选取1-2项专项资金,对基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察,督促镇(街道)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发挥镇(街道)纪(工)委监督常态长效机制和村(社区)廉情监督员作用,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问题线索,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选取查处典型案例,将警示教育延伸至全市基层干部和党员,推动整改工作从案发镇(街道)向关联镇(街道)、单位和系统领域延伸。(田亚男)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df745da112164918acd6bed93b215bd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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