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报道

时间:2022-05-30 19:32:0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我这次来不是反映问题的,是特地来感谢你们帮助解决我的案件执行问题……”5月24日,商水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卢岩再次接待智某立时,信访室内气氛轻松了许多。

  今年4月,卢岩在法院信访室值班时,接待了长期上访户智某立。其反映称,2014年底,某店店主张某霞向其借20万元,承诺在一个月内归还,但在钱款到账后突然消失。智某立便以经济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当年6月,县法院作出判决后,智某立提出了对张某霞进行强制执行的申请。由于事发后张某霞已转移名下所有财产,相关部门无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此案件一直未执行到位,智某立便心生不满,开始上访。

  安抚好智某立后,卢岩立即与办案法官沟通,督促相关部门拓宽渠道、梳理信息,经多方举证,最终对张某霞的一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如数还清了智某立的本金及利息。

  今年以来,该纪检监察组坚持把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作为派驻监督的重要内容,采取多项措施,力争把群众诉求解决在部门,把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该纪检监察组紧盯“骨头案”“钉子案”,针对监督中发现的在信访调处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出台实施办法,建立逐级审批、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推动按期完成积案化解目标任务。同时,充分利用电话、邮箱等线索收集平台,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加强联动配合,杜绝对信访线索的随意处置,推动积案、难案实现有效化解。(王怡萌 卢岩)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9f69d50c8c8d4a8590d70dec2dd96d5a.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