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报道

时间:2022-05-18 23:11:18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看了戴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一步步贪污受贿走向犯罪的全过程,我感到非常震撼,作为住建部门工作人员,更要引以为戒,严守工作纪律,依法行使好公权力。”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主任王新勇在参加该单位组织的工程项目领域专项警示教育大会后发出这样的感慨。

  为深入推进解决工程项目领域腐败问题,新安县纪委监委从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完善制度建设、开展警示教育等方面,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整体推进,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印发《全县工程领域开展监督预防“治未病”专项教育警示活动的工作方案》,分级分层开展全覆盖宣传教育,传导工程建设领域监督预防“治未病”压力;加强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党组(党委)对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工程项目落实上的政治监督;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提醒、督促、协调、指导作用,紧盯关键岗位关键人员,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警示提醒、诫勉谈话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并消除项目建设中的风险隐患和掣肘问题,督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此外,为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有效性,该县纪委监委把庭审现场变纪法课堂,组织党员干部到法院旁听庭审,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沉痛代价;对查办的工程项目领域有影响力的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等及时在纪检监察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通报曝光;对查办的典型腐败案件拍摄警示教育片,收集当事人的忏悔书汇编成《典型案例警示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把“不想腐”转化成为思想行动自觉。

  截至目前,全县83家单位已开展工程项目领域警示教育活动,接受警示教育2657人次,走访企业93家,发现问题16个,提出整改措施35条。

  “做好工程项目领域监督预防工作是突出‘治未病’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项目为王’的有力抓手。”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要着力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格局,有效形成对工程项目领域的监督合力,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李玉 王辉)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21f4784de5f64203b4a3b538b79a268b.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