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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2 20:21:21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你们乡是否成立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工作开展情况怎么样?台账是否规范?”近日,太康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护航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强监督,夯实各方责任。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紧盯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始终绷紧自建房安全管理这根弦,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夯实房屋权益人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专家团队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消除到位。

  严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职能部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全县所有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底排查,组织技术力量开展专业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摸清所有自建房基本情况,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强化集中整改,对排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建立“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单,坚持科学精准施策,抓好分类整治,对照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对专项整治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虚报、漏报、瞒报问题或整改不力、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严肃查办,严惩不贷。

  重保护,让干事者无忧。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对一些别有用心,捏造事实、虚构情节,颠倒黑白、混淆视听,借机添乱、蒙混过关,诬告、陷害、报复党员干部群众或执法人员者,坚决从重从快严厉惩处;对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或执法人员,要及时澄清和正名,还其清白,着力营造当干部必作为、让干部敢作为、促干部想作为、使干部受监督的良好氛围。(太纪宣)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f80547e73e3e45ba8649b6bc631ce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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