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反映出你单位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纪法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力的问题,现提出以下监察建议……”4月28日,洛阳市偃师区监委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监察建议书。
近年来,偃师区纪委监委坚持“治未病”工作理念,对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制度空隙、责任缺位等问题进行精准扫描,开列问题清单,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补齐制度短板,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监察建议书就像一剂良方,给我们提了醒,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们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避免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收到监察建议书后,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人这样说。
该区监委对区医疗保障局下发的监察建议书中明确指出,要对追缴违规医保资金工作中存在的不公平不公正问题予以纠正,做好“治已病”的同时,完善医保资金监督检查制度,达到“防未病”的作用。该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杨延武表示,纪检监察建议书不仅要指出表面性和一般性问题,对症下药促整改,还要点出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未病”,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含金量”,让每份纪检监察建议书都成为标本兼治的“良方”。
该区纪委监委还健全了“两书”管理机制,按照“谁建议谁跟踪、谁督办谁负责”原则,通过电话跟踪、定期抽查等方式对相关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努力实现“发出一份建议、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批问题”的效果。(张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