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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2 20:50:4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谈话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谈话场所是否按时消毒……”4月20日,信阳市平桥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在办案安全工作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平桥街道纪工委负责人询问道。

  “每次使用谈话室,我们都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杀菌,定时通风,确保谈话室的安全卫生状况符合规定。”平桥街道纪工委负责人介绍说。

  该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紧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把从根本上消除谈话场所风险隐患作为一项政治责任,严格落实防疫物资储备、场所环境消杀、人员出入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有力保障疫情期间谈话场所的安全平稳运行。同时坚持自查自纠“不间断”,监督检查 “不放松”、安全培训“不停步”,通过学习培训、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等方式,切实提升谈话安全管控能力,不断筑牢 “走读式”谈话安全底线。

  为了给安全再上一道“保险”,该区纪委监委印发《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自查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列举了3类36个问题隐患,要求案件承办人员对谈话方案、安全预案、风险评估、审批程序、心理疏导、跟踪回访情况等全部“过一遍” ,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该区纪委监委成立2个检查组,结合自查自纠阶段上报的《自查整改情况报告》,通过抽取卷宗、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调看录音录像等方式,查看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对发现问题且未整改到位的严肃通报。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共开展“走读式”谈话43次,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实现了审查调查对象、涉案人员“双安全”和零违纪、零事故“双零”目标。(程章玉 何宗鲜)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eec747ee0c1f44558463146f6b6950e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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