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建设

时间:2022-05-12 17:38:45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开展信访举报双查工作,要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规……”近日,山东省安丘市兴安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陈鹏向辖区内各镇(街、区)纪(工)委、监察室工作人员授课,分享查处诬告陷害案件、实施澄清正名的工作经验。

  安丘市纪委监委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采取案例教学的方式,安排相关业务室负责人登台授课,传授经验。

  为提升案例教学针对性,该市纪委监委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基层走访调研、召开工作调度会等方式,查找镇(街、区)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业务短板,筛选近期查办的、可借鉴性强的案件作为教学案例,对案件初核、谈话、笔录、外查等重点环节进行复盘,整理容易出现错误、疏漏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培训。

  组织参训学员进行模拟谈话、撰写笔录、案件审理等,让他们更加直观地学习如何发现问题、补齐短板,提高了案例教学的实战性。“确实感到身临其境,相信我再遇到相似的案例,可以迅速破题,提升工作效率。”石埠子镇纪检监察干部刘敬江说。

  据了解,今年1月至10月,该市各镇(街、区)处理问题线索474条,运用“四种形态”113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8人。该市纪委监委还制作了案件办理工具书,包括《案件质量二次审核制度》《常见违纪案件证据指引》《常见违纪案件汇编》《模拟案卷》,整理汇编了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六项纪律的典型案例,集中编录基层常见的违纪行为类型及处理意见,明确了各类规范性文本以及必备程序等。(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zzjs/202111/t20211118_25469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