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建设

时间:2022-04-29 23:32:08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郸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王建民与人合伙开办啤酒商贸公司,利用其掌握的企业易制毒化工原料采购大权,强行向企业推销啤酒。在企业找其办理购买审批手续时,向企业推荐、指定承诺给其回扣的供应商的产品,对于购买其指定产品的企业,大开审批、运输绿灯。对于不购买其指定产品的企业,将该企业购买的产品化整为零,故意刁难,导致个别企业因原材料紧缺停产,严重损害了营商环境。”4月18日,在郸城县自然资源局优化营商环境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上,郸城县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韩勇通报了3起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自然资源系统人员以案为戒、以案促改。

  “王建民案件的教训真是太深刻了,真没想到身边竟有如此目无纪法的干部,我们一定引以为戒,守好廉洁底线。”4月19日,在郸城县住建局优化营商环境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听到王建民典型案例,县住建局一名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郸城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去年以来损害营商环境受处分的干部进行了梳理汇总,印发典型案例通报下发到各相关单位,以损害营商环境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以案促改,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实现政治生态、权力制约、社会环境、市场秩序同步治理、同步提升。

  全县各单位各部门积极跟进、狠抓落实,住建局针对通报的典型案例,召开了全系统党员干部大会,由县纪委监委领导当场宣布处分决定,利用“活教材”开展警示教育;财政局运用典型案例,举办了“以案明纪”专题讲座;县委统战部邀请专家为160余名民营企业家作廉政法律法规专题讲座,通过鲜活的案例,教育引导企业家遵纪守法,助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身边的案例看得见、摸得着,对党员干部的思想触动更大,教育效果更好!”郸城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常青介绍,今年以来,该县充分利用当地查办的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深化警示教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用以案促改推进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韩勇 李鹏)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yacg/jcdt/article3ba9ea5010fb41d8a0c8f6a54ec6543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