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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2-26 02:35:38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案件质量评查不是‘找茬’,主要是对各部门在案件办理上提供帮助和指导,本次案件自查评查工作重在结果的运用转化。”近日,在郑州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开展的问责案件评查会中,参与评查的纪检监察委员闫秀菊表示。

  为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提高案件查办质效,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探索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以2019年9月以来的问责案件为主,党风政风监督室和四个纪检监察室自行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同时,成立问责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评委,从问责对象、问责程序、问责处理、问责成效四个方面对问责案件进行评查评分。对评查发现的问题,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后及时通报反馈,督促案件承办部门对照清单落实整改,做到整改一项、销账一项。

  “通过评查查漏补缺、举一反三、促改促建,才能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质量过硬,经得起检验。”纪检监察干部张跃在接受完领导小组评查评分后说,以后会努力提升办案质量,做到精准把握问责尺度。

  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持续加大学习力度,准确领会党内问责的内涵和要求,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推动实施精准问责规范问责,不断提升问责质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王晋晋 王天勇)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93abeba845d743caac280390b78bb66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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