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洛阳市纪委监委陆续在全市各县区和市直单位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议,通过通报案件查办情况、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守住“廉关”,过好“年关”。这是贯彻落实《洛阳市纪委监委监督预防“治未病”工作操作办法(试行)》(简称《操作办法》)的重要举措。
“这些典型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确实更有感染力和穿透力,促使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进行深刻的对照反思,成效更明显。”孟津区的一名党员干部在参加完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之后感慨道,开展常态化全覆盖警示教育,能够督促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吸取教训、反躬自省,不断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通报案件查办情况,宣传营造廉政勤政氛围,为一体推进“三不”方略提供有力支撑,这正是该市《操作办法》中的“治未病”重要举措之一。《操作办法》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印发通报六类市本级查处的案件,并将此作为推进常态化全覆盖警示教育的主要内容,即: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诬告错告党员干部典型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案件;其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教育意义的违纪违法案件等。
“我们将不断探索新途径、新模式、新举措,推动廉政警示教育走深走实走心。全力推动‘治未病’工作具体化、项目化、程序化、科学化。”洛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牢正确的执纪导向,把坚持“严”的主基调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把“治已病”与“治未病”高度统一起来,把“治未病”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既坚决查处各类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又健全监督预防“治未病”机制举措,有效引导和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张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