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穆店乡边庄村部分村民上访天然气管道安装不到位,虽然有客观原因,但你作为此项目负责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去年11月,鹿邑县纪委监委调研组在走访时收到群众反映天然气管道安装不到位,造成用气困难。该县纪委监委随即组成督查组开展调查。调查发现,相关职能部门在工作过程中确实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随即采取提醒谈话、警示谈话等多种措施,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及时提醒,跟进监督。通过与天然气安装公司协调,克服预算和高空过路管道架设困难,当月底,为边栾氏等3户村民安装了天然气,有效解决群众用气问题。
“感谢县纪委的同志们,在你们的提醒和监督下,我深刻认识到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避免了‘小错’酿‘大错’。”相关单位责任人吐露心声。
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监督融在日常、做在经常,通过设立举报专线、开通“社情民意热线”、一线走访调研等形式,深入查找发现问题线索,对于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帮助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同时,注重把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既坚持“严”的主基调,又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对破坏正常秩序、恶意寻衅的非访、缠访、闹访、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和打击,激励干部担当作为。2021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提醒和处理110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30人次;第二种形态371人次;第三种形态57人次;第四种形态43人次。
“‘四种形态’贯通规矩、纪法,连接‘不敢’‘不能’‘不想’,我们要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功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王战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