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文化

时间:2022-01-22 02:36:11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纪委对我的澄清正名,让我感受到来自组织的温暖,让我懂得了公正的可贵,也更加坚定我公正司法的人生信念……”1月5日,洛阳市纪委监委收到一张新年贺卡,寄贺卡的是一名基层法官,不久前,她还给该市纪委监委写了封感谢信。

  雷某某是瀍河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2018年6月,她作为主审法官依法驳回了一名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随后就遭受到该当事人的多次举报。经洛阳市纪委监委调查认定,针对雷某某的举报主要内容失实且存在主观恶意,随即为雷某某某澄清正名。

  一张贺卡、一封感谢信的背后,不仅是一名基层法官被澄清证明后的兴奋,也是洛阳市纪委监委严厉打击诬告陷害、激浊扬清的决心。

  为严肃查处诬告错告党员干部行为,引导和激励全市党员干部自觉在“严”的氛围下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洛阳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激励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若干措施》等一系列制度,持续释放正向激励的鲜明导向,让实干创业者吃下了“定心丸”。

  三年忍辱负重前行,一朝得雪轻装上阵。雷某某在被澄清证明后说:“这次澄清正名,就像冬日里的暖阳,让我倍感温暖。”

  面对今后的司法工作,雷某某信心满满:“组织的澄清正名既是保护,更是激励,让我消除了顾虑、挺直了腰杆、重拾了信心。我永远相信,组织就是最大的靠山、最坚强的后盾。”

  2021年,洛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3人,为401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持续释放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的强烈信号,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勇担当、敢作为。(黄先锋)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906a80d2ae7949e48de310789efd614b.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