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新桥修好两年了,但是一直没和公路连通。我们只好继续走危桥,好危险啊……”在四川省大邑县鹤鸣镇青龙村,县纪委监委开展日常督查时,收到了当地群众反映。原来,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的当地一项路桥改造项目中,桥梁施工方只管修桥,道路施工方只管修路,导致修好的新桥一端与改造后的道路存在1米多的高度差。一座耗资耗力的新桥就这样成了摆设,村民出行只能继续从危旧桥上通过。
调查清楚情况后,大邑县纪委监委立即向县交通运输局点对点发出《监督事项督办通知》,要求该局限时整改、限时办结。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施精准监督、跟进监督,直至问题切实整改、验收销号。
接到督办通知后,大邑县交通运输局立即行动。仅仅一周内,这个困扰当地群众的老大难问题迅速得到解决,一座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搭建了起来。
为助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大邑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坝坝会”“林盘会”“楼栋会”等多种形式,开展阳光监督,广泛收集并督促整改民情民意和干部作风问题,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截至目前,大邑县纪委监委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现已督促整改16条,反馈问题、督促限期整改42条。
“我们将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搞形式、走过场,以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成都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方庆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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