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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8-07 04:33:09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

  “林业保证金都退给大家了吧?”“退了,都退回来了,大家都特别的高兴!”“在桉树的种植砍伐上,大家看看还有什么意见?”

  7月29日上午,在福建省平和县山格镇土田村,漳州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干部正与该村林农交谈,实地回访保证金清退情况及公益林中桉树采伐改造方案落实情况。

  之前,漳州市纪委监委调研发现,平和县、长泰区、龙海区、台商投资区等4个县区以及市林业局、市司法局不同程度存在侵害林农利益问题。“4个县区问题主要集中在违规收取‘桉树砍伐保证金’方面。”漳州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介绍,而市林业局和司法局,主要是在涉林管理费用和规范性文件制发上存在漏洞。

  针对这些问题,漳州市纪委监委督促相关县区及时清退违规收取的保证金;同时,有针对性地制发《关于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林业领域依法行政的监察建议》等3份建议书,督促市林业、司法等部门及时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漳州市纪委监委紧扣“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加快推动3份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地见效,确保数万林农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漳州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介绍,针对率先整改到位的“桉树砍伐保证金”问题,市纪委监委及时组织“回头看”;针对监督中发现的涉及林农权益问题,市纪委监委将其一并纳入跟踪督促整改范围,督促相关部门、属地政府加强协同联动,实地推动相关县区加紧出台改造方案。

  截至目前,4个县区违规收取涉及数万林农的1.16亿元保证金,已全部足额清退到位;司法及林业部门在全市林业系统内开展涉及群众利益相关文件的自查清理工作,共清理林业领域文件13份。(漳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jdzrgcls/20210804/17057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