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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30 06:07:31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经审查,杨崖集镇杨崖集村委会副主任张某某,因违反廉洁纪律,2020年12月9日,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近日,白银市会宁县纪委监委对某单位征求廉洁意见的1420名同志进行廉政“体检”后,出具了一份廉政“诊断书”。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积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选先中的审核把关作用,切实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县纪委监委共回复各类党风廉政意见111批次15976人次,207名党员干部因“廉检”不合格被终止提拔使用、职级晋升或评优选先。

  在办理廉政意见审查时,县纪委监委按照集中、分散、再集中的工作程序,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会同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对审查对象进行全面体检,重点审查信访举报、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组织处理等情况,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审查过程中,由承办人员、相关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签字确认,确保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梳理汇总各相关室的审查结果,根据有信访反映及问题线索,但经初步核实或谈话函询,反映问题予以了结;有信访反映及问题线索,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已满;有信访反映及问题线索,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等情形,提出初步意见,报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正式函复征求单位,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同时,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将党员领导干部任免、人事档案、重要事项报告、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对廉政档案动态更新,规范管理。

  县纪委监委在向征求意见的发函单位出具正式书面回复意见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敢于有“病”说“病”,有“患”言“患”,做到不回避、不遮掩。同时明确,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存在审查不严、隐瞒或夸大事实,甚至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将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以严厉的问责防止“灯下黑”。(供稿 柴广鹏 编辑 张丽敏)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2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