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介绍。此次徐州五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涉及加强商品住房土地精准供应、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强化装修行为及装修价格监管、落地房地产金融政策、继续坚持商品房限制交易政策、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及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等8个方面。
其中加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方面,《通知》新备案商品住宅项目,宗地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实行一次性价格备案;宗地建面高于10万平方米的,可分期进行价格备案,每次备案不低于10万平方米,最后一期不足10万㎡,据实备案;备案价格一年内不得调整。
落实房地产金融政策方面,加强住房金融审慎管理,严格落实差别化住宅信贷政策。各金融机构应强化自我约束,加强信贷资金用途审查和流向检测,采取各种有效手段,严防消费贷款和其他贷款违规用于购房。加强窗口指导,强化利率自律机制作用,做好对首付比例等自律约定执行情况的管理,对恶性竞争行为予以自律约束和惩戒,维护房贷市场秩序。
继续坚持商品住房限制交易政策方面,徐州市区户籍居民拥有一套住房的,商品住房自权属登记之日起未满2年或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络备案时间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徐州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徐州市区户籍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及以上的,商品住房自权属登记日起未满3年或者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未满6年的,不得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