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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24 03:06:20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这2个身份信息相似度极高,非常可疑……”日前,福绵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运用大数据监督平台监督手段对公安机关查获的酒驾醉驾涉案人员身份信息数据进行比对时,凭借丰富的经验,检查人员迅速发现了几条可疑的数据信息,经过仔细甄别,筛出了福绵区某单位干部庞某某酒驾的问题线索。随后,该区纪委监委依照相关程序规定对其立案审查,最终庞某某因酒驾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干部作风建设,福绵区纪委监委把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问题作为纠四风”树新风的切口”,纳入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关口前移,将日常监督延伸至八小时外”,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坚决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凝聚监督合力是该区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检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的有力举措。该区纪委监委通过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全面整合监督资源,实现信息互通。积极运用现代化的大数据监督手段,建立常态化酒驾醉驾大数据共享对比机制,对公检法部门查处酒驾醉驾案件涉案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分析,过筛式”排查出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问题线索,一经调查核实立即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截至目前,共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14条。

  

  为强化压力传导,层层压实责任,该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的优势,加强对60余家综合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纠四风”树新风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纪法学习、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方式严明纪律要求,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特别是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规范言行举止,守住底线”、远离酒局”饭局”。针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身上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坚持抓早抓小,将酒驾醉驾行为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该区纪委监委建立常态化通报曝光机制,联合政法、宣传等部门的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加大对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坚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震慑,营造严惩高压的氛围。同时,在福绵区纪检监察”福绵政法”微信公众号开辟纪法小课堂”专栏,定期推送有关法律法规权威解读文章,采取正反结合”的教育方式警醒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杜绝侥幸心理,带头遏制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今年以来,通过微信公众号共发布纪法小课堂”专栏23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起。

  

  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不仅影响单位和个人形象,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绝不是小事,其背后折射的是作风问题,很有可能牵涉的就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吃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行为。”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挖倒查酒驾醉驾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效应,以零容忍”态度和强有力的整治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作风建设。

  

  据统计,2021年以来,福绵区共立案查办酒驾醉驾案件14件1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其中开除党籍1人。(玉林市福绵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721/gxjjw60f7d4c7-1601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