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滁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2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5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5人。
与2020年相比,查处问题总数、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人数、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数和其中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五个方面呈现“五个下降”。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2起,同比下降18.2%,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人数151人,同比下降22.2%,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5人,同比下降33.7%。其中,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73起,占查处总数的65.2%,同比下降18.9%,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9起,占查处总数的34.8%,同比下降17.0%。
“2021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保持‘惩’的力度,巩固‘严’的氛围,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坚持露头就打、精准纠治,持续不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深做实,为滁州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该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