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报道

时间:2020-09-28 10:30:20      作者:佚名 来源:本网

  近日,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迎来重要调整,据了解,张家口住房公积金本次调整主要是针对个人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调整,根据新的计算方法,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为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即个人当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有3万,那么买房时候能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就是30万,如果账户余额有5万,那么贷款额度就是50万。

  那么问题来了,根据张家口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 个月以上(含 6 个月),就可以在购买商品房或者二手房时候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如果刚上班一年,余额只有1万元,那么是不是就只能贷10万了?买房的时候得交好多的首付款了。其实这次调整也考虑到了这种情况,为刚上班的刚需一族进行了考虑,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满3万元的,统一按3万元算,也就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少为30万元。另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上限额度没有发生变化,不管个人账户余额里边有8万也好还是10万也好,张家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额度仍为60万元。

  此外,贷款条件要求没有较大的改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 个月以上(含 6 个月),且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不得以补缴、趸缴等形式代替连续缴存),在购买商品住房、二手房、拆迁安置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 6 个月,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