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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24 00:56:3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我们室的案卷在这个月的案件质量评查比武中,获评优质案卷!”看到月度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山东省临沭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陈久文高兴地说。

  临沭县纪委监委健全案件质量审核把关机制,探索在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设立“内审员”,通过关口前移、全程把关,切实提升案件质量。

  6月初,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内审员李晴将该组查办的陈某骗取残疾人资格案移送审理,仅用一周时间该案就顺利审结。这起案件是该县建立内审员制度以来,审查调查部门和案件审理部门协作配合的生动写照。“移送审理前,李晴严格对照‘二十四字方针’,对涉案人身份证明材料,初核、立案、审查调查手续等进行了再梳理、再审核,确保了程序、证据质量,为移送审理后快速结案奠定了基础。”该组组长王丽英说。

  在临沭县纪委监委,6个纪检监察室和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都设立了“内审员”,他们都是室组内业务熟练、熟悉案情、工作认真细致的青年纪检监察干部。通过边查案边审核的方式,对案件程序、证据等问题进行全流程审核把关。“建立案件质量内审员制度后,我们移送审理后被退补的案件明显减少,案件质量也有了明显提升。”临沭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崔社玉说。

  案件质量内审员的培训、考核机制也在不断完善中,每月举办业务沙龙、季度开展业务考评、年度评选优质案卷等。“内审员制度既是对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的提升,也是对审查调查工作的规范,为严把案件质量关提供了内生动力。”临沭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徐金田说。(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zzjs/202107/t20210712_245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