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近距离的警示教育让我心灵上深受冲击,作为曾经共事的同事,从他的忏悔书中,我了解到他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轨迹,深受震撼和警醒,我要引以为戒,认真反思,告诫自己在任何时候都要遵守党纪国法……”日前,陆川纪委监委在警示教育大会上宣布了对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刘运明的处分决定,在场的一名公安系统党员干部说。
2021年以来,陆川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为鉴、以案施教,充分挖掘本区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身边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冲击效果,让身边人的身边事”成为反腐倡廉的活教材,为党员干部提前打好拒腐防变的预防针”。
该县纪委监委精心挑选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编印了《陆川县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作为警示教育的活教材,并运用《忏悔录》在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系统(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坚持把突出针对性贯穿警示教育全程,哪个系统(单位)出问题,就在哪里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回到事故现场”查找原因,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当事人的反思忏悔,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所在系统(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再联系自身逐一发言,引导他们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案例分析检查,确保警示教育入脑入心,避免教育活动走过场、形式化。运用《忏悔录》在各级党组织中开展警示教育,已成为该县纪委监委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一项常规性动作,2021年以来,组织召开2场次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大会,参与党员干部600人次。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针对已查办的身边反面典型案例,及时向案发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对照建议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由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以上率下,带头反思,深入剖析发案原因、找准制度漏洞,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限销号整改,并对建议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适时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推进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切实把改”的成效固化为钢”的制度,实现标本兼治的成效。2021年以来,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6份,跟踪问题整改27个。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旁听庭审作为常态化警示教育课堂,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现场旁听身边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庭审过程,让党员干部零距离”面对面”真切感受党纪国法的威严性以及涉案人员的忏悔,认识职务犯罪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危害,进一步强化震慑氛围,提前打好预防针”。亲眼看着曾经的同事走上被告席,我深感痛惜,同时也警醒自己要时刻坚守纪律‘红线’与法律‘底线’,决不能因一时贪念冲昏了头脑,自毁前程!”在参加了陆川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刘运明涉嫌受贿罪一案庭审的该局领导干部感慨道。2021年以来,该县共组织开展旁听庭审2次,充分将身边的典型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让极少数”警示教育大多数”,使震慑效果达到最大化。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最易引起共鸣,也最能触及灵魂,我们要继续将‘写在纸上的教训’化为身边人头顶上悬着的一把利剑,时刻警示党员干部对腐败的警惕、对法纪的敬畏。”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陆川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