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某身为党员干部,违规收取群众款物,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天水市清水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的一幕。
今年以来,清水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大办案力度,聚焦重点领域,突出“五个严查”,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探索建立“室组镇”办案协作区,整合县纪委机关、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检组人员力量,开展联动办案。
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4件,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12件,立案6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人,查处职务违法案件6件9人、职务犯罪2件3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3人。
在教育管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县纪委监委加大整改力度,强化以案促改,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把审查调查与堵塞制度漏洞、加强警示教育结合起来,督促案发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建章立制,推动案发单位党组织真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全县共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7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93场次。(供稿 刘复升 编辑 张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