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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21 20:07:1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原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三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三红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录用干部、职工;把利国惠民的水利工程变成损公肥私的“聚宝盆、摇钱树”,违规投资入股企业从事营利活动,大肆收钱敛财;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套取水利专项资金;目无法纪,滥用权力贪占公款;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三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三红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scdc/sggb/djcf/202106/t20210618_2441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