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在资金发放中还存在审核把关不严格、公示走过场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近日,张掖市民乐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时向被监督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民乐县纪委监委把好三项关口,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四项资金”管理有序、运行安全。
把好程序关。县纪委监委要求资金涉及单位对“四项资金”全面开展自查。通过比对大数据、查阅资料、个别走访等方式,对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未发放、少发放、迟发放、超标准、超范围发放,以及利用死亡人员违规领取、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公职人员重复领取、医疗机构或个人骗取套取“四项资金”等问题形成台账,实行问题清单销号制,对照问题台账一一整改,坚持问题处理“无禁区”“零容忍”。
把好事实关。县纪委监委通过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督促资金管理单位对“四项资金”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不断完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同时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就近监管优势,开展动态监管工作,随机抽查核实村级涉农资金、扶贫专项资金数据。
把好监督关。县纪委监委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涉及“四项资金”申报、审核、公示、发放、监管等环节的问题及时受理、限时办结。同时督促资金管理单位全过程监管资金运行。对资金发放出现工作滞后、工作进展不力的及时提醒约谈、督促整改,严肃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截至目前,已查清5人违规领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750元,49人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39459元,所有资金已全部追回并上交财政国库。
“下一步,我们将发挥片区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对‘四项资金’落实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党的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 杨春梅 编辑 毛玉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