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红寺堡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任务。成立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副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办公室、党风政风、信访案管、审理及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线索研判组、线索核查组、案件审理4个工作组,明确分工、细化任务,做到人人肩上有压力、个个工作有目标。
深挖问题线索,突破问题线索。坚持把问题线索作为开展专项整治的主要抓手,聚焦违规干预司法、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办案、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等方面,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收到反映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层层分类建立问题线索台账,落实专人管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截至目前,共受理反映政法队伍问题线索22条,已办结12条,查实10条,立案2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
提高研判能力,合力核查线索。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督,对问题线索逐一梳理、甄别、研判,做到问题线索当天研判、当天审批、当天交办、当天核查。统筹办案力量,调动运用协作区,组建核查专班6个,确定重点问题线索4件,全面推进问题线索核实处置工作。同时,规范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情况报告、案件办理、协作配合等事项,以过硬制度保障专项整治工作依规依纪依法高效开展。
强化警示教育,强化警示震慑。通过纪委书记作廉政教育报告、分管副书记作典型案例通报和政策解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等方式,持续释放警示震慑信号,引导政法干警明确“主动查和被动查”处分区别,坚决摒弃“闯关思想”“侥幸心理”。加大以案促改力度,做好“后半篇文章”,重点监督检查各政法单位从顽瘴痼疾中查找制度的缺失、监管的漏洞,推动健全制度。目前已向公安机关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红寺堡区纪委监委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