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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12 06:53:26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因为侥幸心理作祟,我酒后开车受了处分,本来已经悔恨万分,现在我的领导也因为这件事要被组织约谈,我真是无地自容!”近日,陇西县一单位干部王某某因酒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单位分管领导也因此事被组织约谈。

  原来,今年该县纪委监委为持续加大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惩治力度,在给予当事人相应党纪政务处分的基础上,还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未能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尽到教育管理责任,导致其出现醉驾、酒驾行为的分管领导进行对应的组织约谈。

  1-5月,县纪委监委对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立案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集体约谈4个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这样的处理不仅对党员干部自身起到了约束作用,更对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提供了指挥棒。”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胡建国表示。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对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查处和警示教育,通过到案发单位召开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开展以案促改、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等方式,将从严查处酒驾醉驾的信号传达给每一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同时,建立健全线索移送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以及对酒驾醉驾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等问题重点整治,坚决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供稿 朱红霞 编辑 张莉)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1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