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那曲市巴青县纪委监委对巴青县水利局原局长徐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康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组织纪律意识淡薄,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项目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徐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不知耻、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巴青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巴青县委批准,决定由巴青县纪委给予徐康开除党籍处分;由巴青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