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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03 03:20:23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经核查,截至目前未收到反映刘某某同志的来信、举报,也未发现该同志存在违纪问题……”这是中卫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拟提拔使用的干部进行“廉政体检”的一幕。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的一个关键环节,同时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中卫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卫市纪委监委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确保廉政审查权威性,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事项和人员范围,履行廉政鉴定风险提醒告知义务,坚持有“病”说“病”、有“患”言“患”,科学规范稳慎有效开展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廉政审查启动后,由案管室牵头,信访室、各监督检查室、各审查调查室和审理室围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受处分情况、组织处理等重点内容进行联合审查、层层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同时,建立《中卫市廉洁自律情况存疑人员统计台账》,对收到反映拟提拔干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开启“绿色通道”,快查快结,主动为干部担当,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截至4月底,中卫市纪委监委针对干部选拔任用、重大表彰等向组织部门征求意见,从遵纪守法、依法履职、廉洁自律等多个方面提出真实、全面的审查意见,先后向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016人次。(中卫市纪委监委马永红)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105/t20210531_401476.html